实习实训课管理细则

一、汽修实习车间安全操作规范
      1、参加实训的同学一律穿工作服,着装整洁,不准穿拖鞋,留长发的女生必须将头发盘起。
      2、实习期间必须按时上下课,不准迟到、早退、旷课;不准在实训场地追赶、打闹;不准玩手机;不准玩电梯;不准吃零食;禁止往楼下扔垃圾;禁止接线手机充电等。如有以上违纪行为,则按《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生手册》中课堂考核扣分处理。
      3、实习期间必须尊重老师,一切必须服从实习教师安排,未经允许禁止动用任何工具以及设备,以防危险。
      4、各种设备、机具的操作应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规程进行。
      5、在装配作业时,不得用不正确的操作方法(如用手试探螺孔、锁孔等),以免造成受伤教学事故。
      6、在车间内起动发机进行检查调整时,应打开窗门,使空气畅通,必要时可将排气管接出室外。注意安全,防止风扇及皮带伤人。
      7、实习期间经常打开窗户保持车间空气清新。
      8、实习期间若发现任何危险情况,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实习老师或班主任。
      9、实习课结束以后,值日生及时打扫实习场地,并关好门窗。

      10、违反以上规定者,按《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处理。


二、校外实习管理制度
(一)、办理实习手续的方法
      1、若学费暂时未交清,经校长批准后方可安排实习;
      2、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到实习班主任处报到,由班主任带领参加实习企业面试。
      3、面试合格者,开具实习委托协议,按规定参加实习;
      4、而未被录用者,根据未录用原因重新安排实习企业。
(二)、校外实习的要求
      1、服从学校安排的实习单位;
      2、勤学好问、吃苦耐劳、虚心学习,提高专业技能和竞争能力;
      3、自觉遵守厂规厂纪及所在岗位的规章制度;
      4、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避免事故的发生;
      5、团结互助、互帮互学、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及技能水平;
      6、完成实习小结,及时汇报实习的各方面情况;
      7、遵纪守法,不许参加赌博、盗窃及流氓团伙活动;
      8、住厂学生要自觉遵守所在单位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学习及休息。
(三)、校外实习的规定
      1、学生根据实习班主任通知,应按时到校报到,逾期造成损失由学生本人负担;
      2、学校不提供实习学生的住宿;
      3、自己找实习单位实习的学生必须提早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出具实习单位接收证明;
      4、班主任安排面试,不参加面试的学生均视为放弃面试的机会,面试合格而不按时到企业报到的学生,均视为学生本人放弃学校安排的机会,学校不再安排该学生实习。面试三次均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安排面试,到学校指定的企业实习,不服从安排就视为放弃实习机会;
      5、被录用学生应按企业规定的报到时间准时到单位报到,逾期报到,企业拒收该生,学校不予再安排实习单位;
      6、实习期间学生不得擅自离厂;
      7、由学校安排进厂实习后,要自己调换实习单位的学生,应先提出申请,同时上交新实习单位的接收证明;
      8、在实习期间,被辞退的学生根据企业辞退原因决定是否重新安排学生实习。如因企业倒闭或自身生理原因被企业辞退的,学生可找学校重新安排实习单位。如因违反厂纪厂规或社会治安管理条例,工作态度恶劣不服从管理等原因被辞退的实习学生,学校将不再安排实习;
      9、学生实习期间,如无特别注明,学校不担保实习期间的工资和生活待遇;
      10、实习委托协议是学校跟踪管理的重要依据,实习企业盖章后一份寄回学校。
      11、学生应在毕业前一个月将鉴定表寄回学校;
(四)、违纪处罚规定
      1、面试合格而不按规定时间到企业报到或实习过程中擅自离厂的实习学生,学校不再另外安排;
      2、实习学生在实习过程中未经允许自己调换单位的学生将不负责学生在新企业的管理;
      3、实习期间因违反企业的规章制度退还校方的学生,学校根据企业所出具的辞退书按规定给予处分,取消实习资格,情节严重者将不予毕业,校方也将不给学生安排就业;
      4、实习学生在校外实习期间无故擅自离岗的,均视为该生放弃实习机会,学校不再安排学生实习。
      5、实习学生在校外违反《学生守则》的有关规定,按学校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分;
      6、实习学生违反企业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由学生本人承担责任;
      7、实习期间在校外有违法行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的学生,学校不发放毕业证书,且不再安排就业,违法情节严重将按法律程序交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8、学生因证件不齐而造成延误实习后果自负;

      9、学生擅自离厂十五天内未到校报到,按照《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籍管理规定》以自动退学处理。


三、学生下厂实习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
      1、“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学生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令、规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危险的厂房、设备,学生有权向上报告。遇有危及生命安全的情况,学生有权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3、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好防护工具,女工要把发辫放入帽内,旋转机床、电钻严禁戴手套操作,上班不准喝酒,工作时不准带小孩进入工作(生产)场所。不准穿拖鞋,两头通塑料鞋上班;不准赤脚赤膊、穿背心、敞衣、戴头巾、穿裙子生产。
      4、工作前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及时排除故障和隐患。工作中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擅自把自己的工们交给他人;不准打闹、睡觉、玩手机等和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凡运转设备不准跨越,传递物件及触动危险部位;不准用手拉. 用嘴吹铁屑;不准站在砂轮正前方向进行磨削;各种机具不准超限使用。
      5、实习期间在厂内严禁驾驶各种机动车。各类专用车(如电瓶车、铲车、吊车等)由厂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操作,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车辆的技术性能及安全要点
      6、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7、举升机必须专人看管,举升机严禁超负荷工作,各支撑点合理正确安全可靠。举升机升降时,严禁进入车辆下方或在车辆下方放置物品,机上严禁有人。
      8、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平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独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9、操作保护焊机必须带好手套、防护镜。使用前必须检查焊机是否完好,包括焊机接线是否漏电、无罩等。焊接场地应无可燃物体及气体,以免产生爆炸或起火。未经总工程师准许,不得焊接有气体的管道及容器等密封装置。
      10、使用烤漆房前先检查烤房内有无杂物和危险品,通风机、仪表、管路、房门等附属设备是否良好,如有故障应预先排除。工作场地严禁明火和吸烟以及其它火种。
      11、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12、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13、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14、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15、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16、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17、汽车保养时发动机未加注机油前禁止起动发动机,避免发动机损坏。
      18、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19、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如因学生本身违纪而被实习单位开除者,学校不再另外安排实习单位。
      20、学生除遵守以上各点,还应遵守实习单位对各岗位的具体安全要求。因违章操作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后果由学生自己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