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章程及管理办法(试行版)

附录一: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生会是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学校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接受校党委,校团委的指导,致力于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保障学生会工作有序进行,使学生会成为充满活力和影响力的学生组织,同时,也为了推动学生会制度化、程序化、正规化建设,保证学生会的高度集中统一。根据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法律、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及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校纪校规,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同学们的民主监督、民主管理意识,帮助同学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促进同学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二)倡导和组织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和社会服务,促进同学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三)做各个专业联系同学的桥梁和纽带,代表学生参与学校教育与管理事务,维护校规校纪,协助学校创造良好的教学秩序和优雅的学习及生活环境、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学校活动、积极反映同学的建议、意见和要求,维护同学和学生干部的正当权益;

(四)热情为同学服务,组织其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学生会活动,积极组织同学们参加学校各类性质的活动,注重同学们的身心健康,积极组织学校相关活动,提高同学们的实践能力和社会性,协助学校解决同学在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引导同学踏入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成才之路;

(五)倡导良好的学风,协助学校建设良好的教学秩序和学习、生活环境,保障学校的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六)积极配合学生会的各项工作,坚决服从校领导和校团委的各项指示和安排,加强自我修养与提高,提高学生会成员自我的视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能
第三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其基本原则是:
(一)学生会各级组织和会员必须坚决服从和拥护党的领导,并在共青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学生会各级组织均应由民主协商选举产生,各部人事变动都应征得学生会领导同意。
第四条 学生会准入制度:
(一)凡是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在籍学生,均有机会成为学生会成员;
(二)凡自愿加入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生会的同学需要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关于学生会宗旨的宣传活动,上交一寸照片一张和自愿加入学生会的书面申请(写清竞选部门和职位、竞选优势——包括特长和经验等、初步工作计划等,并注明年级和班级,于截止日期以前上交主席团),并通过学生会换届竞选(候选人进行现场演说,时间5-8分钟以内,团委根据评委打分,拟定当选名单,并报团委审核)方能加入学生会;
(三)所有学生会成员有义务并遵守了解学生会章程,参与学生会组织的成员培训。
第五条 机构设置:
校学生会的主席团为领导核心。包括学生会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及各部门部长组成。在主席团以下设数个职能部门。分别为 分公室、宣传部(包括广播站和技术部)、劳卫部、纪检部、社团部、青年志愿者队、班联部、技术部、国旗护卫队。
第六条 常设部门:
办公室:是学生会的核心部门;
宣传部:负责学校各种活动的宣传,出海报,检查学校班级的黑板报,并予以评分;
卫生部:检查全校各班级和寝室的卫生并予以评分做好记录反馈工作;
纪检部:安排检查各班级同学的纪侓并在各种大型场合维持纪律,检查违纪行为;
社团部:负责社团间协调、管理;(由各社长组成)
志愿者:培养全校学生的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开展志愿者活动;(各团支书组成)
班联部:协助团委组织学生各项工作,传达学校各种信息,加强各班各级之间的联系;
国旗护卫队:国旗护卫队的任务是升(降、护)国旗、校级重大活动的升旗工作、值勤工作以及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 职能分配
(一)全体会议:
⒈学生会全体会议为学生会最高权力机关,其常设机构为学生会主席团。
⒉学生会全体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审议主席团和各部工作。 



(二)主席团:
⒈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2年一届,为学生会的常设最高领导。
⒉学生会主席团有权撤销下辖部门的决定和拥有最高干部任命权,最高审议权。
⒊学生会全体会议为学生会最高权力机构,主席团为其常设机构,学生会三分之一的干部若对主席团决定不服,可要求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审议主席团决定,全体会议可撤销主席团决定或罢免改届主席团,选举新的主席团。
⒋主席团若不服全会决定,可终止全会,重新召开全会,第二次全会决定其去留(第二次全会主席团无权停止

(三)办公室
⒈协助主席、团委副书记组织学生各项工作,当好参谋,协调各职能部门开展工作,监督其工作开展情况,收集工作总结。
⒉起草、制定学生分会办公室文件和条例,收发有关文件和整理并保存文件等。
⒊同时对学生会干部实行量化考核和任命干部。
⒋负责大型会议的会务以及考勤、记录工作。管理好学生会办公室。
⒌安排学生会干部值班,听取同学意见并及时处理或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对学生干部的思想素质、履行职责、工作政绩全面考评,并在全委会上通报,给予表扬或批评。
⒍接受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的建议和检举。 

(四)宣传部
⒈运用多种形式组织团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时事政治,上好团课,对团员进行团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⒉根据党组织和上级团委指示,围绕中心工作,开展宣传工作。
⒊了解青年团员的思想意识情况,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起草宣传教育讲稿。

(五)社团部
1.根据学校总体要求、结合学生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社团工作计划,选择适宜的社团活动及内容。
2.监管社团运作,指导社团活动开展,协调各社团之间关系,规范各社团的制度
3.指导社团与校内外各社团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听取、反映和解决各社团的难题和要求,负责布置、安排、监督学校的社团活动。



(六)广播站
1、广播站成员应当工作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能够积极做好各项活动的预备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
2、广播站职能: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LED屏、等宣传工具做好学校内各项活动的宣传工作及各节日类和考试类的宣传,配合学校及学生会各部门做好各项活动的所有前期、后期宣传工作
3、积极团结其他部门,积极联系和帮助学生会其他部门,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



(七)班联部
⒈由各班班级成员组合而成,包括部长一名、副部长一名,干事若干名。
⒉协助团委组织各项工作,传达学校的各种信息,加强各班各级之间的联系。
⒊负责对班委和其他同学的监督,及时指出问题,以免导致损害班级以及学校利益。
⒋配合学校对班级的评优,优秀班干的评优活动;把学生联合在一起,让我们成为一个紧密相连的大家庭。
⒌加强师生之间的联系;调节各班出现的矛盾,做到我中有你,你中有我。
⒍通知召开学生会的各级会议。

(八)国旗护卫队
护卫队成员要求:
1、学籍在校的男性学生;
2、身高达到170cm以上,体型端正,身体健康,无残疾;
3、思想积极向上,热爱祖国、热爱国旗;
4、意志坚定,能吃苦耐劳,态度端正
护卫队职能:
1、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国旗法》,爱护国旗
2、国旗护卫队成员必须听从上级的指挥,按时按质完成升旗以及训练的任务。
3、国旗护卫队成员有为我部建设出谋划策的义务。
4、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5、支持国旗护卫队的组织工作。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八条 会议制度
(一)会议目的: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学生会会议可以及时通知、安排和总结工作,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传达学校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
(二)会议程序:由指导老师和主席团共同确定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并由主席团通知,会议时做记录;
(三)会议形式:主要由日常例会、活动会议、部长级以上会议组成,采取不同形式,面对不同问题;
(四)参与者必须履行会议职责,请假必须履行正常请假手续;
第九条 改选制度
(一)在每学年的开始进行学生会换届选举,如在其中需要进行职位调整,需经指导老师同意;
(二)参与选举的同学需经过学生会换届程序(包括申请书上交、学生会座谈会、演讲竞聘、培训)方能进入学生会;
(三)竞聘学生会的成员申请前务必熟悉竞聘部门工作,并认真参与完成学生会组织的培训。
第十条 工作制度
(一)在新学期第一次例会前,主席团和各个部门负责人写好上一学期个人工作总结、部门总结及各部门新学期工作计划,在例会前一天上交主席团,主席团审核完上交学生会办公室; 
(二)组织活动须提前上交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交工作总结; 
(三)主席负责保存学生会工作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档案,以备随时调用;
(四)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开展活动,定期开展部门内部会议,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不得拖延;
(五)平时工作不负责,不履行应尽职责者,由部门负责人予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再次发生,须在学生会全体会上作检讨,达三次者予以免职。
第十一条 档案制度
(一)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图像、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二)学生会档案由主席团统一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本部门成员整理,主席团监督管理;最后上交至学校团总支及学生会。
(三)每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每学年根据档案进行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汇报大会,评出优秀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
(四)学生会档案包括成员档案、日常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等;
(五)各部门策划筹备各项活动的资料,电子档最终修改版本必须一式三份,一份上交团委学生会,一份上交主席团,一份本部门留存;
(六)档案上交日期:视不同类型档案而定;
(七)档案形式要求:成员档案以纸质档为主,活动档案及工作档案以电子档为主;
(八)学生会每届换届之后应整理转交本届学生会档案;
(九)部门内档案供本部门工作开展查阅,建立各部门完整档案
第十二条 考核制度
(一)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有一定基础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并以此作为对学生会各成员任免、奖罚的参考依据;
(二)学生会考核工作主要由主管老师、主席团和办公室共同完成,主要根据日常表现、活动表现等;
(三)有以下情况给予扣分 
1、总结每缺一份,扣2分;部门计划、总结每缺一份,部长扣2分,部门成员扣1分;迟交按情况扣1~2分。 
2、例会、各部会议或大型活动无故缺席的,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3、开会不认真、故意扰乱会场秩序的,扣1分。
4、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2~3分。 
(四)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不合理情况并提出改正措施,加1~2分。
2、向上级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加1~2分。
3、创造性组织、开展活动,取得较好效果的, 加2~3分。
(五)评优的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
2、积极完成学生会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3、无违纪行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协作。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 权利
(一)参加学生会组织的活动;
(二)对团组织、学生会提出建议或意见;
(三)参加团组织、学生会组织的培训活动;
(四)参加年终的优秀学生会干部评选;
(五)享有上级领导单位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 义务
(一)履行学生会誓言,服从学生会的统一安排; 
(二)不得以学生会身份从事任何以赢利为目的或违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三)自觉维护团组织、学生会的形象; 
(四)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团组织、学生会组织规定的其它义务。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 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生会;
第十七条 本章程自制定之日起开始实行;
第十八条 章程经过指导老师和主席团商讨后可以进行修改,学生会其他纲领性文件都要在充分领悟本章程精神下进行;
第十九条 若本条例与上级学生会组织的规定相冲突,以上级组织的规定为准。


附录二: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学生会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学生会的内部管理、提高学生会干部的思想素质和工作能力,强化学生会的组织建设,保证学生会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议制度
1、会议目的:学生会会议是学生会工作组织和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学生会会议可以及时通知、安排和总结工作,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效传达系部的工作安排和有关事项。
2、会议流程:
(1)由指导老师和主席团确定是否召开学生会各项会议,一般提前两天确定时间;
(2)主席团于会议召开一天通过短信、微信等渠道向学生会成员通告学生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如需临时调换时间与地点,由主席团通知引导同学准时参加会议;
(3)举行学生会会议前,由办公室成员点名、记录;
(4)由主席团成员主持会议,办公室成员负责会议记录。
3、会议类型:
(1)日常例会:例会作为学生会常设会议类型,通过例会让学生会成员关注各部门的活动动向,学生会的整体发展等内容,一般2周举行一次,要求全体学生会成员参与,在例会中进行工作展望、工作总结等;
(2)活动会议:活动会议主要召开于学生会各项部门活动筹备和进行中,目的在于使活动部门更加紧密联系,使工作得到合理安排,使部门成员了解活动内容和工作范围,并及时反馈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从而有利于协调各部门圆满完成工作,一般不定期召开,要求活动有关部门参加、办公室派出一名代表记录会议内容;
(3)部长级以上会议:部长级以上会议主要召开于例会前后或大型活动前,旨在了解各部门工作进展情况,完善策划,反馈问题,连结指导老师、主席团和各部门。
4、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以下职责: 
(1)按时到会,不迟到、不早退、不旷会。迟到、早退三次或旷会一次者,予以点名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点名批评三次,上报系团委予以处理;
(2)有事不能参加会议,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由他人代请假,干事、副部长、部长请假必须经过主席团同意,主席请假必须告知主席团其他成员,并经团委同意,部长、主席团成员无重大事由不得请假;
(3)正常请假手续:每学期各项会议请假必须先向主席团汇报,经过批准,办公室备案后方能完成正常请假手续,如果每学期请假次数超过3次,则需向指导老师说明情况,并向主席团上交书面说明,并备案;
(4)与会人员需按会议通知的要求,积极准备,自带纸笔,做好会议记录,以提高会议效率;
(5)各部门召开本部会议时,会议结束后向主席团汇报工作。
二、选举制度
1、改选目的:为保障宁波市交通技工学校团委学生会工作的连续性,培养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学生会干部,更好的贯彻落实学院的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学校团委学生会的职能、大力促进各部文化建设。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团委决定进行一年一次的学生会换届选举工作。
2、竞选职位
3、改选流程:
(1)参与学生会组织的学生会竞聘座谈会和各部门人才招聘会;
(2)上交申请书等材料;
(3)进行竞聘演讲;
(4)参加学生会组织的各种培训。
三、工作制度
1、在新学期第一次例会前,主席团及各部门负责人写好上一学期个人工作总结、部门总结及各部门新学期工作计划,在例会前一天上交主席团,于学生会办公室备案; 
2、组织活动须提前上交活动计划,活动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交工作总结; 
3、主席团负责保存学生会工作的书面材料及电子档案,以备随时调用;
4、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开展活动,定期开展部门内部会议,对主席团分配的工作认真负责地完成,不得拖延;
5、平时工作不负责,不履行应尽职责者,由部门负责人予以批评,并责令写出书面检讨,再次发生,须在学生会全体会上作检讨,达三次者予以免职。
四、档案制度
1、学生会档案是学生会组织干部管理、教育、活动等工作开展所积累的文字、图像、声像资料,是学生会至关重要的公共财产。档案内容不得随意公示、复制;
2、学生会档案由主席团统一分类管理。各部门档案由本部门成员整理,主席团监督管理;
3、 每学期各部门将进行一次档案清理,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案。每学年根据档案进行学生会各部门工作汇报大会,评出优秀部门、优秀学生会干部;
4、学生会档案包括成员档案、日常工作档案及活动档案等;
5、各部门策划筹备各项活动的资料,电子档最终修改版本必须一式三份,一份上交团委学生会办公室,一份上交主席团,一份本部门留存;
6、档案上交日期:视不同类型档案而定;
7、档案形式要求:成员档案以纸质档为主,活动档案及工作档案以电子档为主;
8、学生会每届换届之后应整理转交本届学生会档案;
9、部门内档案供本部门工作开展查阅,建立各部门完整档案

五、考核制度
1、本考核制度实行积分量化,每人每学期有一定基础分,按本制度规定,根据各人工作情况进行扣分或加分,并以此作为对学生会各成员任免、奖罚的参考依据;
2、学生会考核工作主要由主管老师、主席团共同完成,主要根据日常表现、活动表现等;
3、有以下情况给予扣分 
(1)总结每缺一份,扣2分;部门计划、总结每缺一份,部长扣2分,部门成员扣1分;迟交按情况扣1~2分。 
(2)例会、各部会议或大型活动无故缺席的,扣2分;迟到、早退,扣1分。
(3)开会不认真、故意扰乱会场秩序的,扣1分。
(4)开展工作时搞自由主义、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的,扣2~3分。 
4、有以下情况给予加分 
(1)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不合理情况并提出改正措施,加1~2分。
(2)向上级提出合理意见和建议并且被采纳,加1~2分。
(3)创造性组织、开展活动,取得较好效果的, 加2~3分。
4、评优的基本要求 
(1)严格遵守学生会各项制度;
(2)积极完成学生会各项工作,在工作中表现突出; 
(3)无违纪行为,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注重协作。